中央廣播電台 2009.11.05
捷克共和國憲法法院3日裁決,歐洲聯盟的里斯本條約(Lisbon Treaty)並未違反捷克憲法,為歐盟進一步整合清除了最後的障礙。捷克總統克勞斯隨即簽署批准,攸關歐盟未來建制與發展的里斯本條約,可望在今年12月1日起正式運作。今天的新聞辭典為您介紹里斯本條約。
里斯本條約(Lisbon Treaty),又稱「改革條約」,是歐洲聯盟取代「歐盟憲法」的條約。里斯本條約目的是為了改變歐盟在全球的角色,提升人權保障、歐盟決策機構效率,以達到提高歐盟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。
里斯本條約是在原「歐盟憲法條約」的基礎上修改而成。2004年10月,歐盟25國領袖在羅馬簽署了「歐盟憲法條約」。這是歐盟的首部憲法條約,目的在保證歐盟的有效運作以及歐洲統一進程的順利發展。根據原本規劃,「歐盟憲法條約」將在所有成員國批准後,於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。然而,法國和荷蘭在2005年先後在公民投票中否決了「歐盟憲法條約」,使得這部被寄予厚望的憲法條約陷入困境。
為推動歐盟制憲進程,2007年6月歐盟領袖會議決定以一部新條約取代已經失敗的「歐盟憲法條約」。2007年12月13日歐盟各國領袖在里斯本簽署里斯本條約,隨後交由各成員國批准。在捷克成為最後一個批准國家後,攸關歐盟未來建制與發展的里斯本條約,可望在今年12月1日起正式運作。
里斯本條約的主旨,在於改革逐漸擴大的歐盟,使歐盟的運作更有效率。條約實施之後,歐盟將設立一名任期2年半的主席(President),取代現行由各國輪流擔綱半年的制度。另外,還將設立一名類似歐盟外長的外交政策最高代表,以提升歐盟在國際的實質影響力。
里斯本條約將重新分配歐盟會員國投票權力,逐步實施條件性多數決,得以在達到會員國55%以上、歐盟人口65%以上的「雙重多數」條件下作成決議。
落實里斯本條約所有程序,至少要需要另一個10年。而從現在開始,歐洲各國政客關注的焦點,將是歐盟主席和歐盟外長兩項新職,花落誰家?
歐盟主席的實際權責,雖不如歐盟外長,但畢竟是歐盟最高盟主。先前呼聲最高的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出局後,新人選紛紛浮上檯面,目前檯面上的人選包括盧森堡總理榮科(Jean-Claude Juncker)、荷蘭總理巴克南德(Jan Peter Balkenende)、以及奧地利前總理舒塞爾(Wolfgang Schuessel)等人。
具野心的國家和政客們,則把目標放在掌有實權的歐盟最高外交代表職務,英國外相米利班為其中之一,未來幾星期競爭將逐漸白熱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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